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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市法院系统警车管理经验交流会在卫东法院召开

发布时间:2009-11-20 09:40:00


11月18日下午,平顶山中院在卫东区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警车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,中院行政处、监察室、宣传处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、各基层法院车辆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。

会上,卫东区法院副院长李自平就该院警车的管理作了经验介绍。我院的主要做法有六点:一是健全制度,用制度管人管车。院里制定和实施了《车辆管理规定制度》、《派车单制度》等相关规定,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,主管院长具体抓,党组成员共同抓的齐抓共管的局面。二是规范各项费用管理。对每辆车都进行档案管理,实行一车一档,详细登记车号、购买时间、行驶里程、修理及换件情况。三是规范节假日派车手续。院各部门的车辆在非上班时间和双休日及节假日禁止动用车辆,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动用车辆的,要填写统一印制的派车单,报分管院长同意,并经行政科备案后方可用车。四是规范车辆的维护和保养。行政科组织司机每月统一进行一次车辆检查,做到不带病行车。五是规范车辆的停放位置。对院内停车位进行统一规划,做到一车一位,并在停车位上标注车牌号码,要求车辆入院后一律严格按照规定停放车辆,不准乱停乱放。六是规范车辆的入院时间。在工作期间,统一规定车辆夜间九点前必须归院,门卫对各部门车辆的出入情况进行详细登记,每周通报一次情况。

会人员在进行座谈后,还认真查阅了卫东区法院关于警车管理的有关资料,实地参观了该院车辆停放、清洁及保养等方面的管理情况。该院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的院容和规范详尽的管理制度,给与会人员留下了很深的印象,市中院行政处领导对卫东区法院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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