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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间借贷类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

  发布时间:2016-05-04 08:47:52


2012年以来,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类案件536件,审结472件;其中2012年受理该类案件154件,2013年受理该类案件163件,2014年受理该类案件219件。作为中小城市所辖区法院,该院审结民间借贷类案件中民间借贷纠纷占97.9%,保证合同纠纷、抵押合同纠纷、质押合同纠纷等其他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较少。此类案件还存在以下问题:1、案件数量大且逐年上升,涉及主体广泛。2、被告多“隐身”,送达困难,案件审理周期长。3、倾向商业化,多有约定高额利息。4、名为借贷,实为赌债。如何识别这类假民间借贷案件,正确认定借贷事实是司法审判实务中的一个难题。

为此,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建议:1、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。要通过组织专题宣传活动,展示典型案例,宣传高利贷活动潜在的风险及国家打击高利贷的政策,教育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活动;充分利用新媒体,撰写生动通俗的案例、法制微博,扩大教育宣传范围。2、建立预警机制,防范非法集资风险。通过建立一定区域内法院受理此类案件情况的互通平台、机制,相互掌握其他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相关情况,对被多人诉讼有非法集资可能的情况,及时向政府、公安、检察等部门通报,争取相关部门的及早知情介入,以防控非法集资风险,预防更多的群众受骗。3、发挥审判职能,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。目前该类型犯罪呈多发态势,侵蚀着人民群众财产安全,危及稳定有序的经济环境。法院应在现实刑事政策框架下,依法严厉惩处该类型犯罪,安抚社会情绪,震慑犯罪分子。特别是一些涉案人数多、标的大的案件,在充分做好安保等工作的情形下,可广邀人民群众、社会团体、媒体记者等旁听庭审,争取通过个案使整个社会对非法集资危害有更直接的认识。

 

责任编辑:雷颖浩   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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