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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是同林鸟 相煎何太急

  发布时间:2016-08-18 16:10:28


    夫妻本是同林鸟,何苦打架又争吵,打伤人后触刑罚,受煎熬来坐狱牢。6月22日,卫东区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,判处被告人曲某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。

    2014年8月29日23时许,被告人曲某在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东路某家属院内,与前妻吕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,双方在撕扯的过程中,曲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吕某腹部捅伤,造成吕某腹部开放性损伤并盲肠破裂。经法医鉴定:吕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。2014年10月8日,曲某与吕某达成和解协议,吕某对曲某的行为表示谅解,请求对其从轻处罚。

    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曲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厮打,致一人重伤二级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。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,予以支持。案发后曲某与吕某达成和解协议,吕某对曲某的行为表示谅解,可对其从轻处罚。曲某归案后,认罪态度较好,可依法从轻处罚。鉴于曲某有悔罪表现,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,可以宣告缓刑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相关规定,作出上述判决。


责任编辑:沈洋   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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